壮大开放合作新产业、创新贸易投资新机制、打造开放包容新平台……为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云南省出台了100条政策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
近日,云南省研究制定了《关于新时代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紧紧抓住国家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机遇,以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全面深化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云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云南省辐射中心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建新介绍,100条政策主要突出壮大开放合作新产业、创新贸易投资新机制、打造开放包容新平台、强化金融服务新支撑、架设人文交流新桥梁、构筑互联互通新枢纽、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等七个方面。
意见明确,云南省将推进要素资源集聚、加快产业合作和服务业开放发展;推进更高水平贸易通关便利化、大力培育跨境贸易竞争优势、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大力吸引优质外资集聚、服务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提升城市综合性平台能级、发挥开发区改革开放排头兵作用、鼓励合作共建国际产能合作境外园区、提升国际经贸合作平台作用;深化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拓展跨境金融业务合作;扩大和加强科技、教育、卫生、文化、地方公共管理跨境合作;构筑跨境综合交通、物流、能源、国际通信枢纽;营造一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和服务的透明度和便利度、推进“诚信云南”建设、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和守边固边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人才队伍建设。
意见还提出,云南省将高标准规划建设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吸引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昆明设立区域性总部、生产基地、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机构,切实增强昆明在云南省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中的核心引领作用。(记者 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