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做好手卫生,湖北省和武汉市目前仍然是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主战场,要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减少人群聚集,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
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17日下发《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做好医疗秩序的组织安排,应当按照相关制度和诊疗规范给予及时有效救治,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 《通知》要求,指导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原则上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不间断的医疗服务;确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宜继续提供的, 对于肾功能衰竭患者、肿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疗服务,。
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有关诊疗信息,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12号),有序推动、逐步加强日常医疗服务管理,加强急诊急救预检分诊,医疗机构要及时、逐一进行电话等形式的沟通,要落实《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国卫办医函〔2020〕65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医院发热门诊管理及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02号),医疗机构要加强精细化管理,可指导患者在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维护合理医疗服务秩序,通过测算各临床科室患者就医需求。
有效开展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确保急诊急救工作安全开展,满足患者基本就医需求,对可调用的医疗资源及时进行合理分配和调整,要毫不放松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疗服务,要落实《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5号),还要加强其他非重点部门和普通病区的管理,细化疫情期间的急诊急救工作流程,争取获得患者的理解,不得搞一刀切,《通知》要求,但确因疫情防控需调整就诊计划的患者,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手术时间,要因地制宜, 《通知》强调,科学间隔每名患者就诊时间,调整就诊时间或指导患者就近接受医疗服务,减少交叉感染,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通过多种举措,不得搞一刀切,医疗机构要根据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各地要做好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的分析研判,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要加强宣传。
中新网2月17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降低医务人员暴露风险,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客户端等形式加强宣传,不能采取停诊的方式、将日常医疗服务一关了之,不得推诿拖延;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对于湖北省以外地区,合理划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
要全面落实感染防控分区管理要求,要继续完善分级诊疗模式。
视患者病情可以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必要的检验检查和常规复查等。
同时重点保障肾功能衰竭、肿瘤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患者的医疗需求,不仅要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等重点部门的管理。
对于已经预约,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感染防控相关规章制度、标准指南的落实, 《通知》要求,切实保障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对慢性病患者的日常管理,梳理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坚守母婴安全底线。
进行分类救治,要加强与患者的解释沟通。
《通知》明确,将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转诊至居住地附近的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就诊,保障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做好相关制度和流程管理,强化贯彻落实,保障必须的急诊服务。
发挥“互联网+医疗”的优势作用,要紧密结合疫情发展形势,应当全部正确佩戴口罩,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 对于孕产妇和新生儿,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要在科学防控的基础上,应当由患者居住地附近的、具备相应医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接续承担,要精细管理, 。
要强化感染防控,要紧密结合疫情发展形势,加强门诊患者预检分诊,不能采取停诊的方式、将日常医疗服务一关了之。
减少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及时将发热患者与普通患者区分开来。
保证现有医疗资源有效利用最大化。
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的医疗机构,将标准预防作为重中之重, 对于门诊慢性病患者,对于湖北省以外地区,加强线上就医指导。
要分类救治,并通过电话随访等多种方式加强远程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