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4月26日电 (武一力)“湖北法院将继续聚焦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修复,助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佳念26日表示。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当日召开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了《湖北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白皮书》。
湖北地处“长江之腰”,是长江干线流经最长的省份,是三峡工程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也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的生态屏障。
据统计,2015年至2018年,湖北省法院共审理涉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725件,审结696件。案件数呈持续上升态势。
为此,湖北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周佳念介绍,湖北法院继续加大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促进长江、汉江、清江等主要流域和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以及长江沿线众多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修复。
针对破坏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湖北法院以长江生态环境修复为价值目标,发挥环境保护司法职能,切实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促进沿江岸线环境整治。
在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盗伐林木和养殖废水和工业废水非法排放等领域,湖北法院探索了“增殖放流”“异地补植复绿”等方式,推进打击环境刑事犯罪与恢复生态环境有机结合,确保受损长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周佳念表示,湖北法院将坚持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面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呵护长江绿意,助推绿色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