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

时间:2019-03-26 18:47  来源:未知  编辑:信息发布员2  次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


   3月23日,都兰县召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听取都兰县察汗乌苏镇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及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职尽责,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相关乡镇、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七大攻坚战之一,打赢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是政治任务、政治责任,“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推进“一优两高”的战略高度,以更大的决心、更快的行动、更细的举措、更严的要求,切实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要深入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高原美丽城镇、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积极与行业专家沟通协调,深入调查研究,合理制定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要继续实施24小时看护制度,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二要建章立制,形成常态。县政府要指定专人负责,深入研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下发相关规章制度,从县级层面全面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形成工作常态。县生态环境局要适当增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资金,为相关工作正常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各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全覆盖巡察,全面掌握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深入研究、细致部署,建立健全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专门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人,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三要互相协调,积极配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明确各自责任分工,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生态环境局要严格按照《青海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规定要求,协调农牧和扶贫开发局、经济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等相关单位,牵头实施保护区标识牌、隔离带等项目,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标准化。热水乡、宣传部门、生态环境局等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推动形成人人关注、人人负责、人人保护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