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提“容错”

时间:2019-07-13 05:56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广州志愿者小编  次

原标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提“容错”

  焦点1

  为何首提“容错机制”?

  这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次提出可启用容错机制。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随后,各地制定出台了相应实施意见。

  在地方层面,浙江、山东等省份出台专门针对环保干部的容错实施意见。

  在两省规定的具体容错情形中,勇于探索、先行先试、大胆创新、主动担当等,成为界定容错的关键词。

  例如,浙江省的全国首份环保干部容错免责实施意见中,划定了12种免责情形,包括在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决策部署中,为推动发展、攻坚克难,主动解决问题而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出现失误或错误等。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广受关注。一大批环境问题得到整改,不过,一遇到环境问题就“问责环保”的情况时有发生。有评论指出,制定针对环保干部的容错纠错机制,有利于让环保干部轻装上阵。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新时代下的重要任务和支撑。因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生态环保的效率和监管至关重要。

  这其中,问责不是目的。进入新时代,环保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也在不断创新,创新过程中,难免会出差错,创新就是“试错”,“试错”就应该允许“容错”,以此来鼓励和激励干部。

  他说,首轮督察结束后,督察人员及时发现了地方和企业等实际困难,无法短期内解决,这属于客观问题,或者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给予时间,因此“容错”,就是促进地方创新性、积极性,最终解决环境问题。

  焦点2

  为何再提禁止“一刀切”?

  2015年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以来,“一刀切”现象经常出现在督察组通报中。

  近日,我国首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规定明确,采取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等“一刀切”方式应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情形,涉嫌犯罪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前,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曾多次回应过“一刀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常务副主任刘长根曾表示,个别地方担心督察问责,不分青红皂白,采取紧急停产、停业等简单粗暴“一刀切”的方式应对督察,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这是对督察的“高级黑”。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说,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假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

  6月27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表示,“一刀切”是老话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首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曾发现不少“一刀切”情况。“一刀切”损害了合法合规企业的切身利益。

  “我们的态度非常明确,坚决反对‘一刀切’。一旦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发挥警示作用。”翟青说。

  竹立家认为,“一刀切”简单粗暴,尤其是涉及民生方面的“一刀切”,严重影响老百姓生活。一方面,哪些企业或设施需要淘汰或关停,要明确环保标准,操作和程序规范化。另一方面,随着新技术发展,许多环保高科技逐渐进入工厂企业,对一些手续合法但是排放等不达标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允许企业寻求技术帮助来降低污染排放。

  ■ 观察

  新一轮督察“更人性化”

  新一轮督察“更细化、人性化、规范化”。

  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即将启动,这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发布后的首次督察。

  6月,该《工作规定》正式发布,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第一部党内法规,规范了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也更加突出纪律责任。

  8日,生态环境部再发文,强调此次督察要求。不少内容让人眼前一亮,比如首提实行容错机制、严禁迎来送往、层层陪同,以及禁止乱问责、滥问责等。

  昨日新京报记者采访数位专家和业内人士均表示,本次督察工作的相关操作和规定,更细化、人性化以及规范化。

  例如,此次要求“要给直接负责查处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对于环境问题,要“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来解决。另外,实行容错、能简化的一律简化等,都体现出更细化、人性化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