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11月4日至12月4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贵州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长江流域生态保护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5月10日向贵州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谌贻琴省长主持,黄龙云组长通报督察意见,孙志刚书记作表态发言。刘华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贵州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贵州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力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真重视、真整改、真投入,取得了显着进展和成效。
第一轮督察以来,贵州省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共同担任乌江总河长,推动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并赴草海、南明河、乌江、开磷集团、贵阳老干妈等重点任务整改一线调研督导,推进整改落实。省级领导包干负责重点整改工作, “一对一、点对点”推进整改难点问题。
深入推进重点问题整改,累计投入近80亿元用于威宁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拆除保护区规划红线内违建房屋5590户、面积61.8万平方米,搬迁人口2.24万人;6万亩退耕还湿还草工程已基本完成征地,生态补水105万立方米。推进乌江、清水江总磷污染治理,2018年以来乌江干流水质首次实现达标。投入66亿元用于南明河污染治理,南明河干流城区段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基本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制订印发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八条意见和深化督察整改工作通知,建立各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的工作机制。修订出台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持续举办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并先后实施100多项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实施绿色经济倍增计划,绿色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40%。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森林覆盖率由2012年的47%提高到2018年的57%。
贵州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9年3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200家;立案处罚373家,罚款2613万元;立案侦查22件,拘留14人;约谈170人,问责111人。
督察指出,贵州省督察整改虽然取得显着进展,但一些地区和部门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任务进展滞后等情况,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等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
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督察整改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推进不力,截至“回头看”时,全省仍有15项整改任务未按期完成或未达到序时进度。其中,遵义市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湘江河综合整治落实不力,蚂蚁河、干打垒、洋渡头等湘江河支流水质仍为劣Ⅴ类,没有达到整改目标要求。遵义市播州、道真,黔东南州天柱、三穗等9个县(区)党委和政府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认真、不扎实,未按有关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个别县(区)甚至在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审批,对保护区变相瘦身。
原省经信委、省国资委对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加大磷石膏综合利用,逐步实现按废渣综合利用量确定产品生产规模,实现磷石膏产消平衡”这一重要决策部署认识不深、领会不透,推进不力,责任层层压实不够;原省环保厅对其落实情况监督不到位。虽然2018年贵州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较2017年上升12.4%,但磷石膏堆存量仍在持续上升,环境污染和隐患十分突出。
根据整改方案,六盘水市应于2017年底前完成玉舍水库二级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但六盘水市水城县政府对此重视不够,推进不力,一再擅自放宽整改时限,截至2018年11月,玉舍水库二级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仍未完成。
一些地方检查考核流于形式,遵义市政府直到2017年12月底才与市直有关部门签订2017年环保目标责任书,且未将落实情况纳入当年年终考核。安顺市未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2017年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评,也未将环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2018年市直部门考评范围。黔南州瓮安县2017年因连续三个月大气环境质量恶化被原省环保厅约谈,但当年环保考核依然被评为优秀。
二是整改责任落实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