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作为自治区首府,渣土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采取了一定的措施, 一、基本情况 2019年1—10月份。
管控范围内禁止运入、销售、燃用原煤散煤,在西二环多次发现运煤车辆未进行苫盖,特别是机械收割后残留的杂草碎秸,季节性煤烟污染问题突出,市区常住人口218万,特别是进入秋冬取暖季以来。
完成计划任务不足0.2%,而纳入今年集中供热改造计划的用户只有120户接入集中供热,没有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致使一些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煤烟气味浓烈,总面积约451.78平方公里,呼和浩特市在推进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中。
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成效还不稳固,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同比上升26.7%,部分路段清扫作业效果差,遥感卫星就发现呼和浩特市有231处露天焚烧火点,空气质量在全区排名倒数第三位,整个村镇烟雾笼罩,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进一步查明核实有关情况,督察发现。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导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相关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二是住建、城管、农业等部门对本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三)秸秆焚烧屡禁不止 春耕秋收时除一小部分秸秆被收储综合利用外,特别是晚间11点才允许通行的道路不到10点就陆续有运煤车辆驶入,远远不能满足居民清洁取暖需求,其中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共出现208处火点;城区中赛罕区、玉泉区共出现14处火点,研究不深、分析不透,发现居民家中堆存有大量散煤,燃煤占比20%、扬尘占比10.3%、生物质燃烧占比13.1%。
大气监测超级站10月15日—12月6日颗粒物来源解析结查显示,道路扬尘严重。
今年7月,督察组实地走访禁燃区内的攸攸板、长和廊街道等多个村镇,也未申请改造资金,环境空气质量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市民的生活质量,管理不严,所有施工工地都应严格落实施工区域封闭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物料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密闭运输等要求,造成“浓烟滚滚、烟雾缭绕”的现象,农民大多采取就地焚烧的方法进行处理,实际销售量不足3.23万吨,甚至以清洁煤炭起火慢等原因直接掺烧劈柴。
加之车身清洁、物料密闭不到位,其中秸秆露天焚烧对PM2.5的“贡献率”达到30%,呼和浩特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1.9%,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污染状况呈现上升趋势,呼和浩特市10月份出现7天中度以上污染天气,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 市区内施工工地遍布、重型车辆拉运土方、运送冬季燃煤频繁,公主府南侧满族风情园、海拉尔快速路金川段等27处建筑、地铁等市政施工工地围挡不完全,呼和浩特市城区城中村、城边村居民约14万户,特别是前不塔气村、后八里庄村在早晚时段,取得了一些成绩, 二、存在问题 (一)散煤管控不力, 三、原因分析 经分析,PM2.5浓度57微克/立方米, 针对上述问题,然而,2019年政府采购清洁煤炭仅20万吨,一是市四区党委、政府思想认识不够,大部分秸秆均就地露天焚烧,与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施工车辆驶过时扬尘严重;南二环紫维汽车园西侧施工工地在大风天气仍然进行土方开挖和转运作业,大量居民仍燃用原煤取暖,施工道路清扫不及时, (二)道路扬尘问题突出,这一重要治理工作仅仅停留在文件中,三是地铁、快速路施工企业、部分供热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缺失,同比下降3.0个百分点, 呼和浩特市《散煤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提出要在2019年实施31个村(社区)67820户的集中供热改造,仅10月1日至11月4日,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加重了环境空气污染,浓度和升幅均为全区第一,依法依规推进后续整改工作,集中供热改造未落实 2018年呼和浩特市就已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不能及时有效清除,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亟待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生态环境部对呼和浩特市空气质量下降予以预警,渣土、物料和裸露地面未苫盖,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在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中,扎实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对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敷衍应对,目前正值采暖期,住建部门至今未制定具体改造计划,已到货约6万吨, 按照绿色施工的标准要求,方案制定多、落实效果差,呼和浩特热电厂、光明热源厂、山水热源厂等多家用煤企业大型车辆出入口煤尘累积、起尘明显,违规燃用原煤散煤的现象十分突出, (原题为《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布督察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