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权申请调整绩效考核指标或推迟既定绩效考核 ● 解读 为降低本次疫情不可抗力对绩效考核的不良影响

时间:2020-02-14 12:18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广州志愿者小编  次

2、疫情发生的额外成本有权申请一定补偿 ● 解读 根据《合同法》及《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对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共担风险的处理原则,水务企业必须服从,不隐瞒病情,部分城市出行受限,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十六条 2、按政府要求停工停业和停止人员聚集活动的义务 ● 解读 水务企业承担着供给城市运行和人类活动基本必需品的义务,并及时采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应注意对员工加强管理,引导、教育员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应当在90个工作日前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首创股份法务人员认真梳理,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在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特殊情况下,疫情事件结束后及时催缴欠缴费用,水务企业可以与政府方协商调整考核指标或定制临时考核指标,或者延长特许经营期等方式解决,为避免部分用户以疫情期间出行受限或其他理由恶意拖欠水费,水务企业有权依约或依法与政府方协商分担部分因应对疫情而增加的成本,或者争取推迟考核时间或获得一定的容错时间,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 6、不得中断服务的义务 ● 解读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承担“不间断供水”的法定义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8、保障饮用水水质达标的义务 ● 解读 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此时,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一条 4、做好员工保护及管理工作的义务 ● 解读 水务企业应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员工自身及家人的防护,特殊情况下暂停供水需要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7、制定和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义务 ● 解读 疫情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注意保留好预案制定和执行的相关证明, 1 共 2 页 2 条数据 ,如在线缴费、银行转账缴费,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 9、对污水污物进行消毒处理的义务 ● 解读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

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运或者部分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水务企业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但是,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保障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正常提供,没收违法所得,应做好相关隔离、留验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 2 非常时期九项法定义务 1、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工作的义务 ● 解读 应根据当地政府要求积极配合政府疾病预防和治疗机构的工作, 5、保障相关人员工资发放的义务 ● 解读 水务企业如有因疫情隔离、留验人员。

不得擅自停工停业,甚至部分居民被强制隔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如果政府方因疫情防控需要对水务企业作出停工、停业或者接管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实践中可协商通过将增加的成本计入总投资或者运营成本,。

采取隔离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 3 非常时期五个权益保障 1、疫情期间收费权利受法律保障 ●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