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报道的“辣条”生产经营问题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保障未成年人食品安全,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3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专项法律监督活动”。
市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要求各基层院未检部门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与民行、公益诉讼等部门密切配合,从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围绕“三个一”开展专项法律监督。
开展一次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主动联系对接,联合执法,重点对校内食堂、校园周边商店及餐饮点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监督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题普法活动
积极联合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到校园、幼儿园开展一系列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食品安全意识,积极防范违法犯罪活动。
发出一份精品检察建议
通过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发现涉未成年人食品安全隐患及监管漏洞等问题,要及时给学校、教育部门、监管单位发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检察建议,并对发出的检察建议进行监督回访,实时掌握相关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落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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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袁宁宁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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