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按照便于群众自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政治知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之村委会》, 1.村委会的性质:三个自我+四个民主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③户籍不在本村, 3.村委会与基层党组织、乡镇人民政府的关系:指导和被指导、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①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应当有妇女成员,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本人申请参加选举,不在本村居住,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②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
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①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③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5.村委会的选举:村民直选+任期五年+连选连任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 2.村委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三个必要条件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4.村委会的组成:人数(3、5、7)+女性+少数民族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 6.选民名单:户在人在、户在人不在、户不在人在 ①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②户籍在本村,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