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八项举措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时间:2019-03-22 09:25  来源:未知  编辑:信息发布员  次
栾川八项举措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近日,栾川县出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八项举措,通过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职责上厘清、力量上保障、待遇上倾斜、精神上鼓舞、生活上照顾、思想上关爱,更好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

  政治上激励。在提拔任用、交流重用、职级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基层干部。在政策范围内打破基层干部职级晋升、待遇提升“天花板”。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选调县直部门年轻干部到乡镇机关工作,有计划地将长期扎根乡镇基层的干部交流到县直部门。

  工作上支持。县直部门不得自行组织单项工作考核和达标评比、示范创建、满意度测评等活动。县直部门无权制定“一票否决”事项。取消无实际意义的调研、督导。不得以“痕迹化”管理为名对材料任务层层加码。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范围。不得过多过滥地通过微信群、QQ群等搞“遥控指挥”。除上级明文规定外,县直部门不得要求乡镇和村(社区)设置专室、悬挂专牌、制作专版等。

  职责上厘清。取消没有法律政策依据、权责不对等的责任状、承诺书,严禁假借“属地管理”名义将县直部门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基层。按照机构改革有关政策,在乡镇设立综合执法队伍,强化乡镇政府执法职能,进一步理顺执法机制和管理权责,切实解决政出多门、多头检查、重复执法等问题。县直部门不经县委同意,不得实施问责通报,不得进行没有政策依据的问责事项。

  力量上保障。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注重从符合条件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本土人才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经选举当选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在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县直部门借调乡镇干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借调期满一年内不得再次借调,不得借调在乡镇工作不满3年的人员。

  待遇上倾斜。实现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水平。健全村干部工作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酬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乡镇工作补贴向在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对“五星级”党组织村(社区)干部下年度报酬集体上浮10%,建立村(社区)干部关爱基金和创业基金。各乡镇可根据自身财力,为在职村(社区)干部发放一定生活补贴,购买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

  精神上鼓舞。完善正向激励机制,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以提高到20%,对重点工作考核结果排名前3的乡镇,再增加1个“优秀”名额。县级确定各类表彰对象时,基层干部名额比例不低于80%,向上级推荐各类表彰对象时名额比例不低于50%。认真落实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澄清保护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鼓励基层干部大胆干事创业。

  生活上照顾。各乡镇可结合实际,按照简洁实用、节支增效的原则,完善必要的办公、生活设施并适时更新维护,妥善解决乡镇干部的工作、住宿、餐饮问题,逐步改善乡镇机关的基本工作生活条件。

  思想上关爱。建立领导干部走访慰问基层干部制度和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县级领导干部通过包乡联村、调研走访等形式,定期走访慰问乡村基层干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四必谈四必访”(思想异常必谈、岗位变动必谈、遭遇挫折必谈、违章违纪必谈,突出贡献必访、患病住院必访、婚丧嫁娶必访、生活困难必访)。基层干部在工作期间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认定为工伤的,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并为其家属子女在就业就学等方面提供切实帮助。依据有关规定落实带薪休假、工作日之外加班补助或调休补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