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张飙车限时自首令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飙车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3月25日17时30分,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发出全省第一张“飙车”限时“自首令”,勒令粤WMC335驾驶人在两天内自首。至截止时间3月27日17时30分,有3名涉事人员先后投案自首,但飙车主要嫌疑人仍未现身,交警大队立即启动抓捕方案,于当日18时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目前,主要嫌疑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另外3名主动前往交警大队说明情况的涉事人员被行政处罚。
3月29日上午,案件新闻通报会现场,违法驾驶的杜某公开致歉。
涉事车辆粤WMC335
案发
飙车小视频流传到民警手机
3月20日凌晨,一段疑似飙车的微信小视频流传到佛山高明公安民警手机上。小视频中,黑色轿车在佛山沿江路高速行驶,排气管掀起巨大声浪,转速超过8000转,从荷城公园到高明区政府短短50米的距离,车辆速度仪表盘显示达到100公里每小时。
有微信网友将配有“第一次感受百鸟归巢”文字的小视频发布到朋友圈。随后,小视频及朋友圈截图通过微信群大量传播。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警大队掌握该案件线索后,联合荷城派出所交警中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通过侦查,民警发现该黑色小车在沿江路上行驶,时速超过了150公里/小时,由于沿江路限速60公里/小时,且有大量的交叉路口,车辆驶过的地方共有7条斑马线,沿途经过商场、公园、广场、幼儿园、大型工厂、大型住宅区等人员密集的地方,社会影响较大,该嫌疑车涉嫌危险驾驶。
再通过倒查周边监控摄像头的视频,民警发现当日21时50分左右,一辆上世纪90年代旧款本田思域车从沧江路开上沿江路,很快民警锁定嫌疑车辆的车牌号为粤WMC335。
查缉
发出全省首张飙车自首令
专案组进一步侦查“飙车”驾驶员,并于3月25日通过高明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出“飙车”限时自首令,勒令粤WMC335小汽车的驾驶人在两天内(即3月27日17时30分前)到高明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自首令一发出,阅读量旋即达到10万+。
在调查中,交警收到群众举报的线索,一段微信小视频中,一名年轻男子驾驶该嫌疑车,边加速边喊“爆TEC,冠军的声音”。视频中的男子叫杜某(高明人),于3月26日下午,主动到交警大队说明了情况。3月26日晚,另一名男子谭某(高明人)主动到交警大队说明当晚情况。3月27日早上,车主陈某(海南人)从海南赶到高明,向高明交警大队说明情况。杜某、谭某、陈某3人都认识到此次事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主动到交警大队坦承自己的违法事实。
经了解,嫌疑车辆于1996年12月出产,距今23年,为已停产的本田思域车,当晚车主陈某驾驶车辆至高明想将其出售,不少热爱旧款汽车的网友集中到世纪广场了解该车情况。
杜某、谭某在其他路段驾驶过该车,最高时速达到了80公里/小时,存在一定程度的超速行为。车主陈某存在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而在沿江路“飙车”的人是刘某,从驾驶室后方拍摄的小视频中明显看到,速度表显示速度已经达到150公里/小时、转速盘达到8000转。
抓捕
未按时自首,交警火速抓捕
投案自首截止时间是3月27日17时30分,但刘某并没有主动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当天18时许,交警专案组启动抓捕方案,在高明某二手车交易市场,将刘某抓获。
经审讯,刘某对当晚“飙车”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刑事拘留;杜某、谭某因为超速驾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被依法处以罚款15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对陈某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五百元。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3月29日上午,案件新闻通报会现场,超速驾驶的违法人员杜某发表道歉,并面对媒体镜头鞠躬数秒以表歉意。他表示,希望通过公开致歉告诉大家自己的后悔之意,并警醒他人远离危险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