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施情况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向会议提出的报告指出,我市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截至2018年末,全市企业职工参保达到610.28万人,比2017年末增加26.79万人。
去年5月至8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
去年9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推动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是市人大常委会多年坚持的有效做法,也是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办法的规定要求。
为促进应参尽参、应保尽保,我市深入243个街乡镇、5398个社区(行政村),对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和未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登门入户宣讲,利用全民参保计划排查移动终端设备采集基础参保信息。按照“一趟不用跑,就能交社保”要求,开通手机APP缴费,参保单位网上申报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推进线下缴费便利化,全市设置社保自助终端设备280余台,社保经办延伸到243个街乡镇,实现就近办理。
聚焦营商环境,我市出台多项惠企政策,延续了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单位费率至19%的政策,2018年为企业减少人工成本支出18亿元,2019年拟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出台民营企业注销登记后社保账户和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在社保经办机构按区设立公共社保专户,承接民营企业注销登记后其退休人员的社保关系,并增加个人经办模式,转入公共社保专户的退休人员可以直接办理业务,解决了多年来困扰民营企业和职工的难题。
聚焦民计民生,完善了一系列便民举措。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费审批下放至社保经办部门,实现一窗接件、一门受理,同时,退休审批、补缴费等办理要件大幅精简。取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延长地确认申报手续,利用金保二期信息系统直接判断自动确认,实现“一趟不用跑”就能自动后延缴费,每年上万群众获益。自2019年1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天津市企业职工退休证》实行免费发放,每年将有几千家单位、几万名退休职工受益。
聚焦保障能力,我市不断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水平。连续14年调整退休职工养老金,首次统一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金调整办法,2018年调整增幅达5%,全市213万余人受益。
此外,我市积极推动年金建设,发挥第二支柱作用。截至2018年末,全市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户数达到1450家,基金累计规模达到107.2亿元,参加职工23万人,享受年金待遇人数2.0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