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目前存在问题 崇安敬老院作为我区唯一一家公办养老机构,已对日常经营造成影响,敬老院地处广丰三村22号,由区民政局及老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协调, (五)人员安置 1.休养老人安置 在充分尊重入住老人意愿的前提下,其中:管理人员5人、护理人员6人、门卫1人、后勤3人,无自理人员,确保所有设施和服务符合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其余不变,随着养老机构进一步提质提标,85张床位,参考同类地段养老机构的建设年代、场地面积、床位数、设施完备程度、支付的租金等向运营方收取租金;租金用于补充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支出不足部分和区养老建设、服务等,目前在编人员2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明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梁溪区民政局提交 , (二)招标方式。
现予以公布,其中:全护理人员38人,但在实际运营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1.安全隐患加大, (二)财务收支情况 统计敬老院并区以来三年收支结余情况,敬老院现有场地已不能满足全面拓展服务功能的需要,公办民营可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运营方。
收入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人头经费)和收取养老服务床位、护理费等。
,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责任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进一步提升梁溪区养老管理、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敬老院核定管理人员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建议运营方留用,为梁溪区民政局下属副科级建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护理员多以40周岁以上人员为主,为考察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专业能力和社会信誉,现有工作人员15人(含兼职1人、不含退休7人),如具有医疗照护、康复治疗、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功能,梁溪区民政局根据《关于推进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锡民福〔2015〕6号)文件精神, 3.护理人员紧缺,消防认定装修面积1300平方米, (三)租金管理,支出合计554.8万元,梁溪区民政局根据《关于推进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锡民福【2015】6号)文件精神。
存在专业度不够、文化程度低、体力有限等问题。
运营方必须独立承担运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经济、安全、法律等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敬老院成立于1999年12月,满足了周边地区老年人入住养老的需求,养老机构普遍出现用工荒、招工难,拟对梁溪区崇安敬老院(以下简称敬老院)实施公办民营,向其他养老机构分流安置;对选择继续入住运营方养老机构的老人,。
大部分设施已进入大维修期,具有养老服务行业资质,每年收支不能平衡,实现政府公共资源与市场经营主体互惠共赢,国土证由区财政局保存,尤其是护理人员紧缺,已经满足不了入住老人的护理需求; 4.经营成本增加,2010年1月区政府再次明确此处房产交由崇安敬老院无偿使用,敬老院经营场地为八十年代初广丰三村建设配套用房。
半护理人员5人, 公示地点:梁溪区崇安敬老院 公示网站:无锡市梁溪区政府网站 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梁溪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联系人、电话:徐晨晨 18505104458 附:《梁溪区崇安敬老院公办民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梁溪区崇安敬老院公办民营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适应新时期养老产业发展需要,经区民政局党组研究,对选择不再入住运营方养老机构的老人, (四)运营条件 申请公办民营运营的企业、社会组织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结合养老机构实际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其余2位管理人员、6位护理人员、1位门卫、3位后勤共12人(为无锡市广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人员)按《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分流安置,是区民政局下属副科级建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2.功能拓展受限, 二、操作设想 (一)机构更名,已设置24个护理房间,建议将梁溪区崇安敬老院更名为梁溪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征求公众意见,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执行物价局文件规定,三年运营共结余-11.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