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一个慢变量,不容易在短期内通过“刺激”来拉动。原因是,决定消费的三大要素即人口、购买力和购买欲望都不大可能在短期内出现大的变动。目前,对于北京而言,要使消费规模和消费品质同时拉升,也就是实现消费升级,比较有效的办法无外乎两个方面。一是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因为他们的边际消费倾向很高;二是优化投资结构,通过供给侧的吸引,带动消费。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去年年底,故宫推出了一款口红,供不应求。这款口红定价199元,只生产了90万支,带来的销售收入接近2个亿。故宫目前一年的门票收入是7-8亿,但其文创收入是门票收入的2倍以上。故宫博物院的例子告诉我们,消费升级,根本出路是从供给侧发力。
从供给侧发力,自然就落脚到了投资上。最近几年,北京每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8千亿到9千亿之间,要在投资增量上做文章,空间不大。出路在哪?我个人认为,出路是优化投资结构。教育、养老、科技创新、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无疑都需要加大投入。但在投资总量既定的条件下,如何配置资源,则需要在长期与短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平与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从促进消费升级的角度,我个人认为,加大社区基础设施或社区公共设施投资力度,应当作为未来3-5年之内的优先选项。根本的原因,不仅是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改善社区基础设施能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感,而且社区基础设施投资能带来比其他投资更好的“现金流”,从而能带动民间投资,使投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兼顾,确保投资的“包容性”和可持续性。
以建设100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为例,投资大概是1000亿左右,这笔投资如果能带来每天100万人次的新增客流量,那一年产生的直接消费约20亿左右;如果能带来150万人的新增客流量,一年产生的直接消费约为30亿。同样1000亿如果投入到社区基础设施,保守估计新增的消费将是地铁投资新增消费的2倍以上。在目前的投资体制下,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肯定是不盈利,而且每年要给予补贴。但如果把同样的投资投到社区基础设施,则有可能产生微利。因此,如果政府在社区基础设施方面做一定比例的“公益”或“公共”投资,不仅可以撬动更大规模的民间投资,而且可以从根本上改善社区居民的消费环境并拉动消费。
“社区基础设施”或“社区公共设施”实际上就是围绕社区居民在教育、养老、医疗、家政、购物、健身、休闲娱乐等方面接受“就近服务”所需要的场地、设施和设备。北京目前有近3000个居民小区或社区,“社区基础设施”短缺、不配套、老化,成为制约居民消费升级的关键因素。
对关系居民生活如此重要且具有投资效益的“社区基础设施”,为何政府和企业并没有倾注应有的热情,从而导致其成为制约消费的短板?最根本的原因,是社区基础设施既有商业性的一面,又有公共性的一面,目前无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并没有真正把“社区基础设施”真正纳入“准公共产品”的范畴。
具体而言,“社区基础设施”之所以不足,我个人认为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第一,社区基础设施的“公共性”没有得到彰显,其“私有性”被过分强化,由此导致本应具有公共性的设施被当做“私有产品”来运营和获利。典型的是一些社区地下空间被出租;一些社区地下停车库收费过高,导致地面道路被占用,很多地下车库反而空置;还有,一些本应用来服务于本社区居民的商业设施被诸如洗脚、高档烟酒销售等高盈利项目占用。第二,在现行体制下,一方面社区居民作为需求方的“主体性”在社区基础设施的使用、改造、重新规划过程中得不到应有体现,另一方面高质量和有经验的“供给单位”难以进入社区和参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导致“供给”与需求脱节。第三,政府有关商业和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源配置,没有以“社区”为基本单位进行分配,而是被众多政府部门以“项目”形式直接配置给相关企业,导致配置效率低下。第四,一些老旧社区在规划上先天不足,且“改造资金”不到位或“改造障碍”大。以为老旧社区安装电梯为例,这本是北京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既方便居民生活,又具有长期社会和经济效益,但去年全年整个北京市仅安装了300多部电梯。
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建议:(1)建议北京制定“社区基础设施标准”,通过标准的制定来引导社区投资和社区经济的发展。(2)启动“北京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通过市、区两级政府联合发债方式(各自承担50%),筹集1000亿左右“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基金”,撬动2000亿左右民间资本,全面改造、提升北京社区基础设施。同时,成立北京市居民小区基础设施投资公司,作为推动此项工程的投资运营平台。(3)以“社区”为单位分配政府资源,在每一个社区建立“社区发展基金”,用于本社区商业与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推动建立“强化党的领导、体现社区居民主体性和政府服务性”的新型社区综合治理体系。(4)明确社区基础设施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在“用途管制”、“社区居民参与”的原则下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引进经营与服务主体。(5)将目前分散在各政府部门、服务于社区居民的相关“政府项目与资源”,如老旧社区改造、商业设施发展、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社区养老驿站、社区十五分钟生活圈工程、智慧社区建设等等,全部纳入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将这些项目资金统一归口使用,或用于补充“社区基金”,或用于支付发债利息。(6)制定专门办法,规定新建小区只有在各种规划的配套设施齐全的条件下,才准许办理入住手续,防止新建小区“公共设施”欠账。(7)借鉴香港经验,在人流密集的地铁口规划和修建大型商业设施,作为“社区基础设施”的延伸。(8)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民营或股份制企业参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弥补政府投资的不足。
最后,鉴于目前北京市居民区夜间停车缺口大,一些居民区地下停车场收费较高,导致一些地区马路或小区内部道路停车成为常态的现状,建议北京市出台专门管理办法,在社区基层组织的协调下,多方面想办法解决社区停车混乱的问题。一是在有条件的小区新建立体停车场,增加车位供应数量。二是明确小区地下停车库和小区内部停车位的“公共”属性,规范小区地下停车场“管理收费”标准,使过高和不合理收费能降下来。三是利用居民区附近夜间闲置的“单位停车场”,实行“错时停车”。四是在不影响夜间车辆行驶的前提下,在车位供需矛盾特别突出的小区,划定若干“夜间停车位”,实施电子停车收费,收费标准参照小区车位相近标准收取。在夜间之外的时段则不准停车,或按小时加倍收费。因为占用了公共道路,为补偿起见,收费统一进入市(区)财政。五是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在银行、学校、市政场所周边,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划定少量“临时停车位”,允许停车15分钟或30分钟,超时则视为违反交通规则,课以严重处罚。六是严格执法,对随意和违章停车加大处罚力度,使“违法和违规者”望而却步。如此,一方面可以带动相关设施建设、提升停车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抑制小汽车的增长和减少中心城区小车驶入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