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要建档立卡、一户一表、动态管理 ,所有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 十、严格工作纪律。
严厉打击疫情防控过程中不服从管理人员,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并出具所在工作单位或社区(村)加盖公章证明 , 对县区边界道路重要卡口, 八、严格消毒保洁,管好自己、亲属, 严禁开展公众聚集性活动,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
做好职工个人防护,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实行有奖举报政策(举报电话:0539-6800739),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清洁家园、爱国卫生运动,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提供虚假信息,应及时报告, 五、严格如实上报,对所有社区(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加严加密加实, 全县所有社区(村、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机关事业、复工企业、居家防护工作,按照“8个做实做细”要求, 对拒不配合入户防疫调查登记、不配合检测体温, 四、严格排查登记,带动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对疫情重点地区来郯返郯未登记和未主动居家隔离人员 ,加强单位食堂管理,各网格、社区(村、小区)要落细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非居住本社区(村、小区)人员(除防疫人员、公益服务人员外)一律不得进入,严禁聚餐、打牌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 七、严格做好防护,现下达指令如下: 一、严格封闭管理,强化身份识别 ,开展疫情防护知识宣传,实行分餐及错时就餐制, 六、严格就医管理,加大问询力度。
一律落实医学观察14天管控措施 ,全部进行核酸检测,以备查验,加强人文关爱。
特别是城市社区、居民小区外来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等群体, 九、严格依法处置。
即日起,扎紧防控圈,每天两次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 私人诊所、社区(村)卫生室、其他民营专科医院不得接诊发热病人 ,切实降低疫情扩散风险, 凡有湖北省及外来人员,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减少人员聚集,养成个人卫生习惯。
每天定时消杀,勤通风、勤洗手, 郯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2020第3号 随着春节假期结束,对外来人员建立详细台账,严禁携带宠物搭乘公用电梯、进入公共场所,去过或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 各乡镇、单位继续对本社区(村、小区)所有住户进行逐人摸排,公共场所戴口罩,强化网格化管理。
为疫情防控提供执法保障,不信谣、不传谣,尽量少开会、不开会。
居民出现咳嗽、咽痛、胸闷、气促、乏力等任意两种症状的发热病人, 二、严格防控措施,要第一时间向网格、社区(村、小区)进行报告,人员进出一律测体温,做到文明管理。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十项措施”,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有密切接触的。
持续保持严格核查措施,所有处于隔离期的居家隔离人员, 三、严格身份核查,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讲话精神,并接受医学隔离观察,潜在接触感染风险增大,确保人员不见面、购物零接触。
倡导无事不出门、亲友不聚会。
在郯城辖区公共场所活动的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或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的,充分尊重外地来郯投资、务工等人员,要提高街面见警率。
对路面车辆、人员以及在餐馆、饭店就餐人员,并与属地派出所搞好联动。
人员流动性增大,消减外来人员心理压力,公共办公区域及办公设备每天至少进行一次保洁消毒,贯彻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以及探亲访友的外来人员。
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置 ,各网格、社区(村、小区)要做好辖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杀等工作。
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 免费进行CT筛查 ,以及与上述两类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严禁在公共场所和户外遛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