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医改办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暨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利用三年时间,构建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区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及化、便捷化。
2019年,我省将全面推开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搭建完成紧密型医共体平台架构,每个市(州)选择1个县,将疾控、妇幼等公共卫生机构纳入紧密型医共体,开展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2020年,优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提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建设;2021年,优质高效的紧密型医共体全面建立,医、防、康、护、养整合型服务体系搭建完成,实现县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双提升。
在全面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中,我省将完善治理体系,明晰政府主体责任,完善财政投入政策,建立与紧密型医共体管理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相匹配的考核机制。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完善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实行医疗卫生资源集约化管理。建立人员统筹使用机制,实行人员统一管理、统一招聘、统一调配、统一培训,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实行药品耗材县乡村三级统一目录、统一议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引导人才向基层下沉,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开展远程专家门诊、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影像等远程医疗服务,提供分时段预约、在线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推送等服务。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和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