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迅速响应,立即安排部署全市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环节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打好肺炎疫情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高度重视,超前谋划。
武汉新型肺炎疫情发生后,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十分紧迫、特别重要的工作来抓。1月23日,在菏泽市还未出现新型肺炎患者或疑似新型肺炎患者的情况下,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善甲同志要求,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准备 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菏环函〔2020〕4号),要求各县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超前谋划,积极作为,切实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同时督促菏泽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菏泽万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并达标排放污染物。
二、全面部署,科学应对。
菏泽市于1月24日发现第一例疑似新型肺炎患者后,市生态环境局迅速行动,全面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善甲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处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二是指导菏泽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制定并实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保障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的规范化处置工作。
三是对环函〔2020〕4号文件要求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每天调度医疗废物实际收集、处置情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等情况。1月24日0时至2月4日18时,全市平均每天收集13吨左右的医疗废物,共收集并规范化处置各类医疗废物155.14吨,其中包含新型肺炎或疑似新型肺炎疫情防治所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2.16吨,未发现医疗废物流失和泄露现象。疫情期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为65%左右。
四是要求菏泽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菏泽万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发现疫情的医院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包装、专人负责、专车运送,做好收集、运送、处置过程中的人员防护工作。
五是有备无患,确定菏泽万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焚烧处置设施、菏泽永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焚烧处置设施为我市医疗废物备用处置设施,一旦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运行不正常,及时投用备用处置设施。
三、深入一线,发扬作风。
疫情期间,菏泽市生态环境系统充分发扬“环保铁军”优良作风,不惧困难,无畏风险,不仅对菏泽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菏泽万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而且深入医疗废物产生和贮存场所,主动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全部得到规范化处置。
1月23日,受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善甲同志委托,副局长王昌谦同志带队对菏泽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医废收集、处置及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要求医废处置单位要首先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其次, 要加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强化相关物资储备和人员防护工作;再次,处置单位要适当增加收集频次,对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特殊处理后规范化处置;最后,要求处置设施产生的污染物要达标排放。
1月29日,按照张善甲同志安排,王昌谦同志带领有关人员对菏泽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现场收集、处置医废情况进行再检查、再指导,详细查看了企业的收集、处置台账,现场查看了焚烧设施运行情况,对车辆卸料、车辆消毒、人员防护、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王昌谦同志对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工作表示肯定,感谢有关人员的辛苦付出,同时叮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要进一步强化医废收集、运送、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做好人员防护,在打好新型肺炎疫情战斗中发挥积极作用。
1月30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善甲赴菏泽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菏泽万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地检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现场督导医疗废物处置领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听取了菏泽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菏泽万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全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等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医疗废物处置台账,重点了解企业应对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张善甲指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已成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安全处置是控制疫情扩散的重要环节和途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有关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把涉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的收运处置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做到监管在前、严密防范,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