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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大坞镇在五楼会议室召开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会议,镇全体领导干部,各办事处党总支全体成员,各村支部书记、主任参加了会议。
党委委员、组织科长宋远浩主持了会议,并领学了《宗教事务条例》、《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解读26问答》等文件。宗教事务条例>
宋科长要求,各村要定期召开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我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宗教事务管理的能力,规范宗教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更好的发挥宗教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为大坞镇的发展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