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修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

时间:2019-05-09 10:35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广州志愿者小编  次

9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修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通知》明确,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国能资质〔2015〕253号)中“进网作业许可证”修改为“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国能综资质〔2015〕398号)的“七、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表”中“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修改为“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高压试验”修改为“电气试验”。 删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电监资质〔2012〕24号)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十八条第六项。

国家能源局关于修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等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为进一步落实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取消后有关事项,现决定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等3件规范性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国能资质〔2015〕253号)中“进网作业许可证”修改为“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

二、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国能综资质〔2015〕398号)的“七、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人员表”中“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修改为“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高压试验”修改为“电气试验”。

三、删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电监资质〔2012〕24号)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三项、第十八条第六项。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27日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能源资讯

国际能源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国际能源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能源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能源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能源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