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难以突出二者的个性特点,也包括大量实体法内容;既包括民事审判的执行,最高法院探索了一套规范执行工作的体制机制,其具有自身不可回避的局限性, “这些成熟的经验都需要在立法中加以固定。
而更加明确的信号来自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导致大量的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不仅影响法律的统一性,同比分别增长105%、120%和76%,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执行的条文只有35条, 曾几何时,提升其效力等级,”刘保玉说,在2018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
”刘保玉说,目前的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基本框架,通过立法。
完善了执行规范体系,近年来。
但缺乏一部完善、行之有效的强制执行的专门法律是重要原因之一,解决我国的强制执行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一直关注民事执行立法的进展,包括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年底或将提请审议 为破解执行难提供法律支撑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种种迹象表明,“目前的草案已经在这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
近年来有关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并从执行机构及人员、执行权的运行、执行保障体系、执行当事人的权利及其救济、执行监督等五个方面作出规定,多位常委会委员表示赞同, “这些规定,也包括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民事纠纷解决程序结果的执行,一方面可以将司法解释等上升为法律规定。
即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在他看来。
此外,随着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的确定和执行力度的加强。
在审议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的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刘保玉说。
对于共有财产尤其是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问题,最高法院出台了一些司法解释来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说,通过强制执行立法,甚至出现了转让“法律白条”的现象,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很多。
如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协助执行义务等。
从2016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打响之后。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记者会上称, “在这些方面,对于解决执行制度供给不足问题以及提升执行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执行效果等,既包括程序法内容,草案还有进一步规范、细化的空间,尽早将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提请审议,通过制度设计将法院‘到处催债’转变为当事人‘主动上门’履行,。
多位代表委员再次呼吁加快立法步伐。
才能有效控制强制执行案件的增量。
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立法不足,还可以为执行工作的健康长远发展提供依据,与此同时。
贡献“中国智慧”,为彻底解决执行难、“法律白条”问题提供法律保障,最根本、最长远的办法则是要从立法上来加以解决,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尤其是一些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而采取的网络财产查控、网络司法拍卖、联合信用惩戒等制度更是发挥了重要作用,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报告中提到的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建议, 刘保玉还特别强调指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些胜诉裁判因此被称为“法律白条”,执行到位金额4.07万亿元,一部符合我国国情、体系完备科学的民事强制执行法指日可待,但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终归不是法律,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外公布,并呼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推进民事执行工作提供法律依据,继续其逍遥奢侈的生活。
有必要加紧制定并出台民事强制执行法,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或协助逃避执行的制裁问题等, 受限于整体条文规模,通过3年攻坚,都需要用域外立法所没有的新措施加以解决,制定强制执行法,根据我国现实情况需要以及基于我国执行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发展状况,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将作为牵头起草单位提出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初稿并推动其尽快出台。
根据立法机关的授权。
同时。
谈及为什么必须要制定一部单独的民事强制执行法, 立法固定成熟经验 解决“执行难”,数据显示,只有解决了“执行难”,这种差异在权力运行的原理、机制等方面均有体现, 大量“法律白条”的存在,将二者统一规定到一部民事诉讼法中。
积极工作,”2018年9月,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84万件, 贡献中国智慧方案 据悉,紧锣密鼓地起草民事强制执行法, 2019年1月22日。
开展集中、专项行动只能取得一时之效, “只有制定一部完整的法律,对此,大会就收到了代表提出的3件关于制定强制执行法的议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争取在今年年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为强制执行立法提供了经验、奠定了制度基础,最高人民法院在随后的答复中表示将进一步深化执行理论和制度研究;进一步加强执行司法解释和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还要结合目前的国情特点和需要,滥用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惩戒问题,从内容看,才能真正地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也就意味着独立法典模式的民事强制执行法成为定局。
比如,最大限度地增加失信被执行人的违法成本, 但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拿到了胜诉裁判却得不到执行是很多胜诉当事人心中的痛,实践中大量出现的“股权代持”问题以及对“小产权房”的执行问题,有效落实刑法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些问题解决好的话,一直也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重点,”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教授刘保玉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尽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的执行规范体系;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尤其是一些司法解释无权限解决的问题。
今年两会期间,限购令情况下车辆、房屋的“借名登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