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2015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简称中国海博会)志愿者更好践行志愿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展示志愿者风采,为成功举办2015中国海博会作出更大贡献,中国海博会志愿者服务部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参与2015中国海博会的志愿者服务人员。
二、评选条件
根据志愿者的培训、岗位服务表现,评选2015中国海博会“志愿者服务之星”,分为一至五星,各星级不受名额限制。
评选2015中国海博会“志愿者服务之星”,须具备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在培训、上岗服务期间言行举止文明,穿戴整齐,形象良好,没有不文明言行举止,没有损害中国海博会和志愿者形象的行为。
2、在培训、上岗服务期间按时到岗,没有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等现象。
3、在岗服务期间,服务热情主动,受到服务对象好评。
(二)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是指到达服务岗位起到离开服务岗位止的时间,以及志愿者接受新任务到达新岗位开始服务的时间。
1、在岗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30小时,确认为“一星志愿者”;
2、在岗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确认为“二星志愿者”;
3、在岗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50小时,确认为“三星志愿者”;
4、在岗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60小时,确认为“四星志愿者”;
5、在岗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70小时,确认为“五星志愿者”。
(三)其它条件
1、受到2015中国海博会参展参会领导嘉宾表扬,得到中国海博会筹委会工作人员确认的,可以确认三至五星“志愿者服务之星”,具体由志愿者部认定;
2、志愿者的服务事迹在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可以确认三至五星“志愿者服务之星”,具体由志愿者部认定;
3、志愿者的服务表现得到中国海博会筹委会工作人员的充分肯定,可以确认三至五星“志愿者服务之星”,具体有志愿者部认定;
4、志愿者提出的建议,所提供的素材(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为中国海博会筹委会采纳,或为市级及以上采纳作正面宣传报道的,可以确认三至五星“志愿者服务之星”,具体有志愿者部认定;
5、在组织带领志愿者服务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被志愿者部充分肯定的,可以确认三至五星“志愿者服务之星”,具体有志愿者部认定。
基本条件和服务时间为必备条件,其它条件为选项条件。
三、奖励办法
2015中国海博会四至五星级志愿者服务之星奖励
1、由中国海博会筹委会办公室颁发荣誉证书;
2、可优先录用为下一届中国海博会志愿者或工作人员;
3、湛江市旅游投资集团招聘员工时优先录用;
4、提供在湛江市旅游投资集团实习机会;
5、奖励一次湛江参观军舰机会,具体时间由主办方确定;或奖励一次湛江一日游,集团行程由主办方确定。
四、淘汰办法
2015中国海博会志愿者培训和上岗服务期间,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给予淘汰处理:
1、没有特殊原因,培训有迟到、早退现象,其中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2次的;没有特殊原因不参加培训一次的;
2、培训期间表现较差或有不文明现象,如穿戴不整齐、精神面貌较差、言行举止不文明等,损害志愿者形象的;
3、服务期间有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现象,其中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2次的,没有特殊原因擅自离开岗位的;
4、服务缺乏热情主动、细致周到,导致服务对象投诉的;
5、在服务期间由不文明行为,遭受服务对象或各种投诉批评,损害中国海博会及志愿者形象和利益的。
对存在以上行为或现象的志愿者,中国海博会筹委会办公室将立即给予辞退处理,不出具志愿服务证明,并在中国海博会网站公布辞退名单。
五、竞争上岗办法
2015中国海博会志愿者志愿者部设立联络组、组织组、宣传组、后勤组、监察组等功能组,对志愿者服务进行自我管理。各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进行公开竞争,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后上岗。竞争各小组组长、副组长的志愿者,可以自我推荐或组织推荐、他人推荐,提供自己担任组长的相应佐证资料。组长、副组长同时负责所在组别志愿服务。公开竞岗的时间、地点、办法等,由志愿者部另行通知公布。
1、联络组职责。负责对志愿者部上级与外部之间、各组之间的联络沟通,协助志愿者部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2、组织组职责。负责对志愿者培训和上岗服务的组织,包括发动、通知、交通、后勤等工作。
3、宣传组职责。负责对志愿者宣传策划、组织、实施,可以参与中国海博会宣传志愿服务。
4、监察组职责。负责志愿者培训、服务的纪律、形象、质量等督查并提出改善意见,培训和服务期间每天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