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缺考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本次考试为客观题科目,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不受理查分申请。
2.面试
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测试成绩计算
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综合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名次。
(三)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按综合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四)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一次。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作为聘用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由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我县乡镇事业单位。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犍为县乡镇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否则不予调动。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1.在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凡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2.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犍为县纪委:0833-4221259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3-4222295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本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 lspta.com.cn)和犍为县人民政府网( qianwei.gov.cn)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以犍为县人民政府网( qianwei.gov.cn)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